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派生产业的统计监测,根据江苏省统计局有关通知,扬州市统计局决定组织开展健康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的单位核实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地区需根据相关派生产业最新的统计分类标准,以四经普单位名录为基础,对健康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中带“*”号行业的单位进行认真核实,在下发的单位名录库“核实标注”列填写核实结果(详见派生产业单位核实工作指南),具体单位名录库由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处下发。
各地区在核实过程中,如果单位名录出现单位名称、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等发生变化,或单位有“关停注(吊)销”等情况,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有关详细情况,请勿自行删除。
二、上报要求
请各地区在6月11日前,将核实后的派生产业单位名录库和情况说明报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处,情况说明主要包括本地本专业认定的符合国家现行统计口径的产业单位总体情况、变化情况、变化原因以及对派生产业统计工作建议等。
三、工作要求
本次派生产业单位核实工作是国家统计局部署的重要工作,是强化产业统计监测,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协调好本地的核实工作。
市统计局相关专业联系人:
工业统计处: 魏 爽 0514-87863608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毛媛慧 0514-87863612
贸易外经统计处: 戴征宇 0514-89981165
核算与服务业统计处: 钱 坤 0514-89981167
附件:1.派生产业单位核实工作指南
2.健康产业统计分类(2019)
3.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4.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5.健康产业单位名录
6.规上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派生产业单位名录
7.规下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派生产业单位名录
扬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